近日,我所受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的特别委托,向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新递交了一份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请求书,常州市局受理立案后,依据三省一市执法协作机制,快速启动案件移交办理工作,安徽省肥西县知识产权局收到相关文书后,及时将案卷文书通知转交涉嫌侵权方并告知侵权的法律责任,侵权方收件后当即答复愿意配合调解,提供涉嫌侵权的证据等。这是武东公司委托我所采用行政执法管辖权快速锁定侵权证据、高效裁决得出初步侵权判定,配合后续司法裁定赔偿的多起诉讼案件中又一新案的开始。
江苏武东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,凭借众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,成为国内港口、水利、核电和风电等超大型机械设备及结构件制造的领军企业,特别是自主研发的水利、港口系列产品因技术先进、性能优越而广受市场认可,被多个国家大型工程所采用。
然而,武东公司先后发现常州市武进ХХ水利机械公司、江苏ХХ重工机械公司、安徽Х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未经许可,擅自生产销售使用侵权产品,侵犯了其拥有的ZL201210555057.9、ZL201410341042.1等多项专利权,涉案产品金额巨大。我所接受委托后,一方面安排代理师根据安装现场传回的照片,比对涉案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,一方面积极协助公司向市局汇报争取快速立案调处,以防止因工程建设的推进而难以取证;市局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,先后派出多批多名执法人员到侵权产品的生产场所、位于云南省和安徽省的工程设备安装现场等调查取证,及时有效的固化了证据,为后续顺利开庭并判定侵权打下了基础。此后,在法院赔偿诉讼阶段,企业已经获得170多万元的损失补偿,同时为专利产品在同一工程项目二期、三期的销售应用铺平了道路。
还值得一提的是,武东公司系列案请求行政执法处理过程中,我们协助企业做好“长三角双创券”的登记备案、案件进程确认工作,案件处理结束后,企业得到双创券支付诉讼代理费一半的补贴,减轻了企业的维权成本。